各学院(部):
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相关规定和教学进度安排,本学期期中考试时间为第10-11教学周(2022年4月25日—2022年5月8日),前九周结课课程随堂考试时间为第11-12教学周(2022年5月2日—2022年5月15日)。
一、考试要求
1.本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理论学时数≥54学时的停课考试课程一律需安排期中考试,其余课程根据课程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开展;前九周结课课程随堂考试安排以教学进度为准。
2.任课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组题,由承接课程的教研室负责人审题。
3.根据课程性质灵活运用多种资源进行考核,可采用纸质试卷、无纸化题库系统、“雨课堂”、“学习通”等方式。
4.采用无纸化题库系统进行考核的课程由任课教师组卷,组卷人需填写无纸化题库系统组卷申请表与试卷保密承诺书。
5.期中考试相关材料请于2022年4月29日12:00前以学院(部)为单位提交至考试中心备案。提交材料为:期中考试安排汇总表(纸质版、电子版)、无纸化题库系统组卷申请表(纸质版、电子版)。命审题登记表(纸质版)、试卷保密承诺书(纸质版)由各学院(部)自行存档以备查验。
6.前九周结课课程随堂考试请于2022年4月29日19:00前以学院(部)为单位提交至考试中心备案。提交材料为:随堂考试时间汇总表(纸质版、电子版)、无纸化题库系统组卷申请表(纸质版、电子版)。命审题登记表(纸质版)、试卷保密承诺书(纸质版)由各学院(部)自行存档以备查验。电子试卷不再提交至教务处考试中心,各教研室应妥善保存。
二、其他事项
1.期中考试由学院(部)安排考试时间、地点、监考人员,并负责通知相关考试班级及监考人员。考试时间务必与考试班级沟通后确定,避免出现不同学院或不同课程之间考试时间冲突的情况。
2.前九周结课课程随堂考试由学院(部)安排考试时间、监考人员,考试时间务必与考试班级沟通后确定;考生65人及以上安排三名监考老师,65人以下安排两名监考老师。考试地点由教务处考试中心协调安排。
3.印制试卷时需提交印制审批单,于考前3个工作日完成印制。